
债券简称:21 国信 04 债券代码:149536.SZ
债券简称:21 国信 06 债券代码:149558.SZ
债券简称:21 国信 11 债券代码:149674.SZ
债券简称:21 国信 13 债券代码:149710.SZ
债券简称:22 国信 01 债券代码:149775.SZ
债券简称:22 国信 02 债券代码:149776.SZ
债券简称:22 国信 03 债券代码:149807.SZ
债券简称:22 国信 04 债券代码:149849.SZ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度)
发行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
来源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发行人”或“公司”
)对
外披露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本报告中的“报告期”
是指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4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10
第三节 发行人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13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16
第五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17
第六节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19
第七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20
第八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21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2
第十节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23
第十一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变动情况 ···································24
第十二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
应对措施 ·························································································25
第十三节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26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存续的由中信证券受托管理的发行人债券基本情况如下: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品种二)
券(第二期)(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1国信04”、债券代码“149536.SZ”。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品种二)
券(第三期)(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1国信06”、债券代码“149558.SZ”。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三)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五期)(品种二)
债券(第五期)(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1国信11”、债券代码“149674.SZ”。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四)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六期)(品种二)
债券(第六期)(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1国信13”、债券代码“149710.SZ”。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五)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种一)
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2国信01”、债券代码“149775.SZ”。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六)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种二)
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2国信02”、债券代码“149776.SZ”。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22国信03”、债券代码“149807.SZ”。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八)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
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为“22国信04”、债券代码“149849.SZ”。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
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资信状况、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
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
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按月定期全面排查发行人
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
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
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出现了三分之一董事发生变动、聘任董事会秘书暨变更信
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等部分可能影响债券偿付能力、债券交易
价格或者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监管规定及
《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及时开展督导工作,督促发行人就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二、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zse.cn)公告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受托管理报告(2023
年度)》,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就公司三分之一董事发生变动公告了《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分之一董事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
事务报告》;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就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暨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
责人公告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
暨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于 2024 年 11 月 23 日就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就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三、持续监测及排查发行人信用风险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信用风险变化情况,持续监测对发行
人生产经营、债券偿付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根据监管规定或者协议约
定,开展信用风险排查,研判信用风险影响程度,了解发行人的偿付意愿,核实
偿付资金筹措、归集情况,评估相关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或者风险应对措施的有
效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偿债意愿正常。
四、持续关注增信措施
五、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21 国信 04、21 国信 06、21 国信 11、21 国信 13、22 国信 01、
初,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情况详见“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
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六、召开持有人会议,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受托管理人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
理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存在触发召开持
有人会议的情形,21 国信 04、21 国信 06、21 国信 11、21 国信 13、22 国信 01、
七、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已督促 21 国信 04、21 国信 06、21 国信 11、21 国信
人将持续掌握受托管理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
人按时履约。
第三节 发行人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经营情况
公司向个人、机构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自营相关金融产品
的投资与交易业务,主要业务如下:
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为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证券及期货经纪、证券投资咨
询、基金投资顾问、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行权融资、资产托管等全价值链财富管理服务。
投资银行业务,为企业客户提供包括股票承销保荐、债券承销、并购重组财
务顾问、新三板挂牌推荐等金融服务。
投资与交易业务,从事权益类、固定收益类、衍生类产品、其他金融产品的
交易和做市业务、私募股权及另类投资业务等。
资产管理业务,根据客户需求开发资产管理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包括集
合、单一、专项资产管理及私募股权基金管理等。
作出全面部署,为经济长期向好注入强劲动力。在国内经济转型升级、金融市场
改革深入推进的新形势下,随着新“国九条”出台和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
逐步落地,各方预期和信心明显增强。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和建设者,证
券行业迎来高质量发展的历史性机遇。
证券行业的经营业绩受资本市场变化影响较大,呈现明显的波动性和周期性
特征。2024 年末,上证指数收报 3,351.76 点,累计上涨 12.67%;深证成指收报
科创 50 指数收报 988.93 点,累计上涨 16.07%;北证 50 指数收报 1,037.81 点,
累计下跌 4.14%。沪深两市全年成交额 254.8 万亿元,同比增加 20.1%。根据中
证协统计,证券行业 150 家证券公司 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511.69 亿元,净
利润 1,672.57 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上升 11.15%和 21.35%。截至 2024 年末,
亿元,较上年末分别增加 9.30%、6.10%和 5.96%。
近年来,公司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指标均排名行业前
列。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功能性定位,坚持高质量展业,各项主
要业务实现稳健发展。财富管理、投行等传统优势业务市场地位稳固,投资与交
易、资产管理等业务进步明显,业务发展更加均衡,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质
效进一步提升。公司保持境内券商最高的国际信用评级,并获得央行、证监会、
沪深交易所、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等机构和权威财经媒体授予的“中国证
券业全能财富经纪商君鼎奖”“金融科技发展奖”等奖项。
公司通过总部下设机构以及下属分公司、营业部从事财富管理与机构、投
资银行、投资与交易等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国信弘盛、国信期货、国信资
本、国信资管、国信香港分别开展私募基金管理、期货、另类投资、资产管理
及境外综合金融服务等业务。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01.67 亿元,同比
上升 16.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2.17 亿元,同比上升
单位:万元
营业总收入同 营业支出同 营业利润率
业务类别 营业总收入 营业支出 营业利润率
比增减幅度 比增减幅度 比上年增减
财富管理与机构 880,991.06 473,369.03 46.27% 17.97% 5.77% 6.20%
投资银行 105,146.05 103,547.12 1.52% -25.92% -12.06% -15.52%
投资与交易 900,205.53 107,107.12 88.10% 68.86% 52.66% 1.26%
资产管理 85,208.03 43,402.53 49.06% 60.55% 62.08% -0.49%
其他 45,166.88 381,897.14 不适用 -82.41% -0.75% 不适用
合计 2,016,717.55 1,109,322.92 44.99% 16.46% 5.95% 5.45%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未发生调整。
二、发行人 2024 年度财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变动比例超过
变动比例
序号 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30%的,说明原
(%)
因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
发行人银行存款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及可用于支付的
余额 结算备付金增加
所致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超过30
序号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 的,说明原因
发行人营业收入
增长所致
发行人报告期内
代理买卖证券收
到的现金净额增
加所致
发行人报告期内
现金增加所致
发行人报告期内
偿还债务所支付
的现金、分配股
利、利润或偿付
利息所支付的现
金变动所致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一、报告期内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21 国信 04、21 国信 06、21 国信 11、21 国信 13、22 国信 01、
国信 04 不存在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
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五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一、发行人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及监管规定按时披露了定期报告,相
关披露情况如下:
序号 报告披露时间 定期报告名称 公告场所
针对发行人上述定期报告,中信证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核查了发
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对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情况。
二、发行人临时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针对可能影响债券偿付能力、债券交易价格或者投资者权益的
重大事项,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及监管规定披露了临时报告,相关披露
情况如下:
序号 报告披露时间 临时报告名称 披露事项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发
生变动:郑学定先生、李双友
先生已离任;公司新聘李进一
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新聘
日 分之一董事发生变动的公告 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
职务,该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
之日起生效。以上变动人数达
到 2024 年 1 月 1 日公司董事
的三分之一。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 时)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同
日
人的公告 意聘任廖锐锋先生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其任期从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履职期限届满之日止;免去
谌传立先生担任的公司董事会
秘书及国信证券(香港)金融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
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发行
人收到无锡市监察委员会出具
的《立案通知书》
《留置通知
,发行人公司副总裁吴国
置。经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
过,同意解聘吴国舫先生公司
副总裁职务,免去其国信证券
(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
事职务。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
,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关于聘请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由于原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根
据《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年度财
务决算审计工作暂行规定》相
关要求,须予以轮换。经履行
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发
行人拟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4
年审计机构。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协议约定履行了信息披露
义务,未发现发行人存在应披未披、披露不及时或者披露信息不准确的情形。
第六节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21 国信 04、21 国信 06、21 国信 11、21 国信 13、22 国信 01、
托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七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报告期内,21 国信 04、21 国信 06、21 国信 11、21 国信 13、22 国信 01、22
国信 02、22 国信 03 和 22 国信 04 已按期足额兑付利息,未出现债券兑付兑息违
约情形,发行人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
指标(合并口径) 2024年末/2024年度 2023年末/2023年度
流动比率 1.95 1.74
速动比率 1.95 1.74
资产负债率(%) 71.11 72.85
EBITDA利息倍数 2.59 2.34
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2024 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为 1.95,较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2024 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 71.11%,较 2023 年末
小幅下降。
从 EBITDA 利息倍数来看,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发行人 EBITDA 利息倍
数分别为 2.34、2.59,发行人 EBITDA 利息倍数较为平稳。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能力
正常。
第八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国信 03 和 22 国信 04 无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根据约定设立专项偿债账户,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聘请债券
受托管理人,设立专门的偿债工作小组,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
未发现 21 国信 04、21 国信 06、21 国信 11、21 国信 13、22 国信 01、22 国信 02、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存在触发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21 国信 04、21 国
信 06、21 国信 11、21 国信 13、22 国信 01、22 国信 02、22 国信 03 和 22 国信 04
不涉及召开持有人会议。
第十节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报告期内,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有
。联合资信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披露了《国信证券
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联合资信)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相关债券 2025 年跟踪评级报告》
。根据上述评级报告,经联
合资信评定,确定维持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21 国信 04、21 国信 06、
等级为 AAA。
作为 21 国信 04、21 国信 06、21 国信 11、21 国信 13、22 国信 01、22 国信
投资者关注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第十一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变动情况
发行人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
,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廖锐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其任期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履职期限届满之日止;免
去谌传立先生担任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等
职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7 日披露的《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暨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公告》
。
针对上述事项,中信证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披露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暨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临时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进行说明,上述人员变动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
经营及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上述人员变动后,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
《公司章程》规定。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
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
职责。
第十二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
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与其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
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中信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并按募集说明书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三节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
执行情况
一、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涉及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或特别承诺
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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